事故责任鉴定未出医疗费谁付-温州交通事故纠纷律师王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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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仍无法得到救济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予执行的申请,追索医疗费用的,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但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预付医疗费,受害人可以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

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但是在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

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1、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医疗费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根据以上规定,交警部门要求你预付曾某的医疗费用,这是正确的。

对所预付的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在结案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有无、主次和大小分别承担,多退少补。

如果经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确实是由于曾某的违章行为造成的,而你没有任何违章行为,那么你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所预付的医疗费待结案后应由曾某退还;

有没有工伤保险?

如果有,可以要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不支付可以对其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不可以调解;

交警在交通事故责任未出时候进行的调解是属于程序违法,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方故意不垫付医疗费可以由你自己先行垫付然后保留好相关的单据,如果你没有钱的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引用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医疗费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因此责任方应当给予。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