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温州交通事故纠纷律师王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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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责任认定书之后,让对方赔偿的方法与途径有:1.与对方协商并经对方同意,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2、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

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

3.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认定后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认定后,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的注意事项1、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门查清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责任的认定,当事人或委托当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一起的人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

这样有利于分清双方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十分重要,是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的关键,不要为了推脱、逃避责任(或者有侥幸心里)破坏现场,甚至逃逸,这样会导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2、医疗费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例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

这一规定明确阐明医疗费的赔偿,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住院单据,法院才能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的主张,因此,当事人受伤住院,注意保管好医药费住院费单据、病历、诊断证明,及一日用药明细条等单据?

3、进行伤残鉴定和财物损失评估出院后,当事人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财物损失,便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等;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报交警,然后让交警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这个责任认定书的作用就是划分双方的责任,这个责任划分的比例,就是双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比例,为什么建议大家首先报交警出具认定书而不是私了呢!

主要是因为如果没有权威的案外人出具的责任认定的话,双方肯定都觉得自己没有错,是对方的错,容易造成协商不成,最后还是要报交警出具认定,所以不如一开始就报警。

而在交警出具认定书之后,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跟对方谈赔偿了,虽然已经认定了各方的责任比例,但是对于具体需要赔偿的事项,比如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双方肯定是不会一开始就能达成一致的,这个就需要协商,具体怎么协商,这个是个很个人的事情,完全是靠个人的口才,遇到事故的都不相同,所以也不可能出具一个万能的话术给大家?

协商之后,如果对于赔偿事项仍然是不能达成一致的,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只要是对方上了保险的,一般都是会由保险来进行赔偿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受害者要想顺利拿到肇事者的损害赔偿,一般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两个步骤进行索赔。

除此之外,受害者最好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保护合法权益!

具体流程如下:1、起诉: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起诉!

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按照伤残级别来计算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同时还要了解受害人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认定书下来的赔偿有:一、只有财产损失的理赔方法:1、车辆有保险的: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没有保险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由全责方个人承担?

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有: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1、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2、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3、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有人员伤亡的理赔方法:1、如果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拨打120或者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2、伤情严重或者无力支付医药费时,可以要求对方机动车司机及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

3、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拿到鉴定报告后可以向司机或者保险公司理赔:(1)车辆有保险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车辆没有保险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全责方个人承担。

4、赔偿项目包括电动车的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若是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2、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